淮南市特种设备(起重机械检验)检测收费标准发布

2020-01-08 15:32:16

市质量技术监督局,凤台县、各区物价局、财政局:

根据《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皖价费〔2014〕145号)精神,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经研究,现就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进一步降低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(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详见附件),减轻企业负担。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起重机械、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装与维修(改造)检验检测费的计费单位,不包括安装和维修(改造)设备的本体费用。

二、检验机构在开展下列监督检验项目时不得收费:

(一)按照国家和省、市要求,开展安全监督、检查和验收的项目;

(二)国家和省、市要求抽检的项目;

(三)已有政府拨款的检验检测项目;

(四)不属国家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范围的项目;

(五)不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书的项目;

(六)核发的各类检验检测合格证(牌)及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书。

四、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时,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,不得擅自增设检验项目,扩大检测范围,增加检验频次,变相提高收费标准,增加企业负担。各级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在有效期内实行共享,不得重复检验,重复收费。检验机构对社会福利性机构和特困企业开展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,应给予减免收费。

五、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变更手续,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,在单位网站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公示栏、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范围以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。收费时,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以及价格、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执行。此前我市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一律以本通知为准。

附件:淮南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

(一)

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

元/台

按企业生产出厂价的0.4%

  1.机构式立体停车设备按单位车位提升系统为计算单位。
  2.起重机械检验同期,按照《起重机械 监督检验规程》执行。
  3.门式起重机按桥式起重机检验费标准加收20%。

(二)

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费



1

桥式起重机检验



(1)

单梁起重机



a

起重量≤5吨

元/台

300

b

起重量≤10吨

元/台

360

c

起重量>10吨

元/台

410

(2)

双梁桥式起重机



a

起重量≤10吨

元/台

450

b

起重量≤30吨

元/台

510

c

起重量≤50吨

元/台

620

d

起重量≤100吨

元/台

710

e

起重量>100吨

元/台

800

2

电动葫芦



(1)

起重量≤2吨

元/台

150

(2)

2吨<起重量≤5吨

元/台

165

(3)

起重量>5吨

元/台

180

3

塔式起重机




(1)

起重力矩≤25(吨•米)

元/台

310


(2)

起重力矩≤40(吨•米)

元/台

350


(3)

起重力矩≤60(吨•米)

元/台

380


(4)

起重力矩≤80(吨•米)

元/台

420


(5)

起重力矩>80(吨•米)

元/台

480


(6)

臂架绞点在40米以上

元/台

620


(7)

自升塔式起重机

元/台

650


4

施工升降机和简易升降机(载货升降机)




(1)

提升高度≤20(米)

元/台

310


(2)

提升高度≤40(米)

元/台

370


(3)

提升高度≤60(米)

元/台

440


(4)

提升高度>60(米)

元/台

520


5

流动式起重机




(1)

最大起重量≤8(吨)

元/台

310


(2)

最大起重量≤16(吨)

元/台

380


(3)

最大起重量≤32(吨)

元/台

430


(4)

最大起重量≤80(吨)

元/台

510


(5)

最大起重量>80(吨)

元/台

600


6

门座式起重机

元/台

按门式起重机对应起重量的收费标准的1.2倍。


7

电磁吸盘、桅杆、缆索、浮式、抓斗式起重机等

元/台

按门式起重机对应起重量的收费标准的1.2倍。


8

双小车、有副钩类起重机

元/台

按桥门式起重机对应起重量的收费标准的1.2倍。


9

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

元/车位

100

2年检验1次

(二)

起重机的轨道检测




1

轨道离地面高度≤5

元/米

1.5


2

轨道离地面高度≤8

元/米

2


3

轨道离地面高度≤12

元/米

2.5


4

轨道离地面高度≤15

元/米

3


(三)

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费




1

起重机械安装监督检验费

元/台

按同类设备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加1倍收取。


2

起重机械改造、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费

元/台

按同类设备定期所检项目的收费标准收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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