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一)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;
二)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;
三)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(兼)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;
四)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,保证其掌握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知识,增强安全意识;
五)对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结构件、安全附件、安全保护装置、运行机构、控制系统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,并做出记录;
六)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索具、吊具,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,保证索具、吊具安全使用;
七)制定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根据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,并且定期演练。(选自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》第二十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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